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提高全国各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能力,推动我国生产力促进事业健康发展,根据《生产力促进中心评价办法(试行)》(中生协发[2023] 44号)相关要求,协会对55家生产力促进中心开展了2022年度评价工作。通过数据和总结上报、形式审查、专家打分等程序,25家生产力促进中心被评为A类,21家被评为B类,9家被评为C类。现予公布。
请各生产力促进中心认真总结经验,加强自身建设,提升服务能力,为生产力促进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供新动能。
附件:2022年度生产力促进中心评价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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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2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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